“心源”中的山水,永远都是天真-宣城市文房四宝协会
程大利,1945年生。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,中国文联全委会委员,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、中华文化促进会常务理事,中国美协中国画艺委会委员,中国国家画院院务委员、程大利工作室导师。自1992年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。作品被中国美术馆、故宫博物院等多所美术馆及博物馆收藏。出版有《程大利画集》《宾退集》《师心居随笔》《师心居笔谭》等。主编《敦煌石窟艺术》22卷、《中国民间美术全集》等获国家图书奖,《童规》等获中宣部“五个一”工程奖。
▲程大利先生画作
保留自己民族的典型性
自宋以来,中国画是在诗性的路上发展着。所谓“逸笔草草,不求形似,聊抒胸中逸气耳。”这个“逸”就有诗性。从元至明、至清、至吴昌硕、黄宾虹、齐白石,中国画在“文人画”这条路上登峰造极。但20世纪以来,具体说,齐白石之后,诗与画逐渐疏离。画人国学兴致日减,画文人画的人逐渐离开了“文”,注意力放在图形、色彩和诸多科学手段上。辜鸿铭在《中国人的精神》中说:“典型的中国人——即真正的中国人正在消亡;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新的类型的中国人——即进步了的或者说是现代了的中国人。”
辜氏的话透露两条信息,一是时代变了,中国人应顺应这种时代去发展;二是“典型的中国人”如何保留自己民族的典型性,也即如何保留自己的文化身份,这是笔墨人士必须考虑的。
笔墨之道通达“天地境界”
如果说西方艺术作品中更多的是对人性的张扬,比较而言,中国的艺术把“人格”看得比欲望和本能更重要。中国古典文化的价值指归是“人格”,认为艺术应该为人格的完善服务。张彦远解释“骨法用笔”为“生死刚正谓之骨”,文征明认为“人品不高,用墨无法”,历来的画论都把人格因素与技术因素融为一体。“文”是“心”所决定的,而“文”又可以用来养“心”,使“心”至善。人格文化的社会体现是“修身、齐家、治国、平天下”的理想,人格文化的自然观是“天人合一”。后来冯友兰讲到“天地境界”,也认为天人的一致方可以达到至高的境界,并认为这是至高文化的最高境界。
笔墨之道通达“天地境界”。人力不逮处,即为“天真”——“天”之“真”,努力追求这个境界,不雕不做,朴素自然,感天地之化机,自然天成,这便是笔墨的至高境界。
读书、明理、养心结合
“五四”以来的学问家都是会读书的人。读书有道,读书可以把穷理尽性,把读书和变化气质联系起来,人则会不同。而把读书与体验证悟和涵养功夫联系起来,笔墨会日进。马一浮在《复性书院讲录·读书性》写道:“欲读书,先须调心,心气安定,自易领会。若以散心读书,博而寡要,劳而少功,必不能入。以定心读书,事半功倍。”读书在于穷理博文,他进而说:“必涵养纯熟,然后气自常定,理自常明。逢缘遇物,行所无事,毫不费力。然其得力处,皆在平日读书穷理之功不间断,于不知不觉之中,滓秽日去,清虚日来,气质自然清明,义理自然昭著。”又说:“读书非徒博文,又以蓄德,然后能尽其大。盖前言往行,古人心得之著见者也。蓄之于己,则自心之德与之相应。”马先生把读书、明理、养心结合,道出了读书的要诀与规律。前人认为,读书多了,笔下俗气会褪,所谓“书卷气”是读书涵养的功夫积累到一定程度的反映。
“闲“字,是笔墨文化的要求
六朝的宗炳对赏画和作画的快乐的描述是生动而富深意的。他说:“于是闲居理气,拂觞鸣琴,披图幽对,坐究四荒,不违天励之丛,独应无人之野。峰岫峣嶷,云林森眇,圣贤映于绝代,万趣融其神思,余复何为哉?畅神而已。神之所畅,熟有先焉!”
这里的“闲“字,是笔墨文化的要求。“闲”是解除心累的良方,“闲”“散”“静”“淡”是一种状态,也是一种功夫,在这个状态下才能产生“神思”——思想的自由与深邃。
“山水”相对应于社会,宗炳生于思想自由的六朝,向往山水多少隐含着对世俗生活的疲累与无奈。到了北宋郭熙,直接认为“尘嚣缰锁,此人情所常厌也。”山水画,被历来的士大夫文人看成是离世出尘的方式,以此涤滤身心,求得安静和端详。近百年来,这种出世的倾向被赋予消极的意义。山水画在“入世”上下足了功夫,贵五彩,重形似,与照相机争功,很长一段时间,本质意义上的山水画被“时代精神”异化了。当然,今天的生存环境与历史上的任何时代都有差异。但对自然的向往是人的本性。与之和谐也将是所有文化的共识。“心源”中的山水永远都是远离尘世的平淡天真。
正反含一观
钱穆先生说,中国思想之伟大处,在其能抱有正反合一观。如言生死、存亡、成败、得失、利害、祸福、是非、曲直,莫不举正反两端合为一体,其大者则如言天地、动静、阴阳、始终,皆是。(见《中国史学略论》)
而中国画的笔墨辩证关系也是正反含一观。如黑白、虚实、浓淡、疏密、奇正……以“实证”的方法,看不出中国画的好和不好来。全部以辩证关系的微妙处理就会画出好画。
DER-RIGHT: 0px; PADDING-TOP: 26px"> “天下万物生于有,有生于无”(《老子·四十章》),石涛活学了老子思想——“以无法生有法,以有法贯众法”,把所有辩证归一。